许昌中华风水研究会-张丰年--许昌周易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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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学会--章程

发布时间:2022-09-08 11:25:22 已浏览:497次

    中华风水研究会的成立,是在许昌周易学会的基础之上,广泛召集各县市有关深懂地理风水研究预测师的前提下才荣幸诞生的。以研究和弘扬易学文化为主题,为社会商界,各界名流及城乡企业、厂矿和广大农民朋友进行咨询服务及远景规划的风水科学文化的研究会。 

    第一条:风水研究会的宗旨 

    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维护国家和平统一,模范地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执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批判伪科学,破除封建迷信。在广大风水研究师的研究过程中对周易文化批判吸收兼顾,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客观辩证地研究周易文化的起源,产生和发展,实际运用等规律,坚持风水科学理论和实践相结合,融汇东方文化精华,正本清源,大力传承文明,弘扬周易风水学,维护世界和平为己任,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大力弘扬中华民族风水文化,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认识了解周易文化知识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服务,促进人类科学社会文明进步,共建和谐世界,造福人类。 

    第二条:学会业务范围 

    1、中华风水科学文化研究与传播。 

    2、经常组织风水研究会员学术交流会、研讨会、培训班、学术讲座、资格认证等。 

    3、收藏集整理中华风水科学文化典籍,组织编写有关教材。 

    4、为社会各界提供中华风水科学文化咨询服务材料。 

    第三条:中华风水研究会个人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意愿。 

    2、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愿意遵从党提出的“八荣八耻”,没有社会劣迹。未参加过任何邪教组织活动,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的人员。 

    3、对中华风水科学文化有爱好和兴趣,具有一定的风水文化基础知识,有志于传承和弘扬中华风水科学文化的研究者和爱好者。 

    4、入会自愿、出会自由,凡出会会员,应交回本研究会发给的资格证书,以上所交培训费、资料费及入会费概不退还。

    第四条:对单位和个人用风水文化服务的同时,即要采取严谨的科学态度,又要注意在工作中严防骗人迷信的伪科学渗透进来,在广大群众中造成不良的影响,这样不良行为的出现,经常务理事会调查后属实,经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后,立即予以开除,本会不承认其会员资格证,永不寻用。 

    第五条:会员申报程序 

    1、向研究会人事机构提交申请书。 

    2、经常务理事会审核通过,由常务理事会发给会员证。 

    第六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执行本会常务理事会诀议。 

    2、维护本会的合法院权益。 

    3、向本会反映研究情况,提供有关学习资料,至少每年交风水文化论文一篇。 

    每七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章程和本条例的行为,经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八条:研究会拒绝任何违法犯罪分子及邪教人员入会,我会人员必须遵守我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及我会章程。严禁任何人利用研究会授于的职务、职称等身份进行任何违法犯罪活动,会员若有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立即予以开除。我会所有会员证书、职务证书、资格证书,顾问证书等在持证人进行违法犯罪之时,立即自动失效。 

    第九条:申请会员只需缴费若干元可成为永久会员,申请入会与资格评审可单独进行也可同时进行。相同类别相联系学术资格科目晋级,重新申报只缴差额即可,若需我会铜制证书,则需加入若干元即可。